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下發通知領導幹部帶頭公共場所禁煙來源:新文化報 - 新文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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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記者 王小野)近日,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下發《關於領導幹部帶頭在公共場所禁煙有關事項的通知》,通知要求,全省各級領導幹部要充分認識帶頭在公共場所禁煙的重要意義,以實際行動作出表率。各級領導幹部要認真遵守,嚴格執行,無論周圍人知不知道自己的真實身份,都要做到慎獨慎行慎微,自覺維護法規制度權威,自覺維護黨政機關和領導幹部形象。
    全省各級領導幹部特別是主要領導幹部要率先垂範,帶頭落實黨中央、國務院要求,不得在學校、醫院、體育場館、公共文化場館、公共交通工具等禁止吸煙的公共場所吸煙,在其他有禁止吸煙標識的公共場所要帶頭不吸煙。同時,要積極做好禁煙控煙宣傳教育和引導工作,督促公共場所經營者設置醒目的禁止吸煙警語和標識,及時勸阻和制止他人違規在公共場所吸煙。
    嚴格管理,切實做到在各類公務活動中全面禁煙。全省各級黨政機關組織的各種會議、調研、接待等公務活動中嚴禁吸煙。公務活動承辦單位不得提供煙草製品,積極勸阻和制止公務活動參加人員吸煙。公務活動參加人員要自覺遵守相關要求,不得吸煙、敬煙、勸煙。
    加快推進無煙機關建設。全省各級黨政機關要進一步建立健全制度,制定相應實施細則,指定專人負責禁煙工作,明確獎懲辦法,力爭儘早建成無煙機關。機關內部禁止銷售或提供煙草製品,禁止煙草廣告,公共辦公場所禁止吸煙。傳達室、會議室、樓道、食堂、洗手間等場所要張貼醒目的禁煙標識,不得擺放煙缸煙具。要深入開展形式多樣的禁煙控煙宣傳教育活動,動員本單位職工控煙,鼓勵吸煙職工戒煙,通過領導幹部帶頭、一般幹部跟進,儘量減少抽煙者數量。
    全省各級領導幹部要主動接受群眾監督和輿論監督,對群眾反映或輿論曝光違反規定在公共場所吸煙的領導幹部,上級單位或本級單位應及時進行批評教育,責令整改。對屢教不改或造成惡劣影響的,要依紀依法嚴肅處理。
    財政、審計等部門要加強財務管理和監督檢查,確保不發生使用或變相使用公款支付煙草消費開支的行為。衛生、宣傳等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廣泛動員各方力量,深入開展形式多樣的禁煙控煙宣傳教育活動,在全社會形成禁煙控煙的良好氛圍。紀檢監察部門要進一步研究制定黨紀政紀處罰措施,對違反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要求的,要及時發現和處理。
    同時,全省各企事業單位要參照本通知執行。
  (原標題:領導幹部帶頭公共場所禁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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