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上海1月15日電 (化療飲食注意陳靜 高遠)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15日披露,剛剛過去的2013年,上海法院共執結涉民生案件近5萬件,執行到位金額達47.05億元;同時,法院啟用司法救助金579萬元,涉及案件數145件,惠及266人。上海高院決定從2013年12月下旬至2014年6月,在申城開展為期六個月的涉民生專項集中執行活動,主要針對追索勞動報酬、贍養費、扶養費、撫養費、撫恤金、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醫療損害賠償、工傷賠償等案件進行集中執行。
  記者瞭解到,為保障涉民生案件執行的“到位”,上海法院推出多項有效做法。其中,上海法院綜合運用執行公告、限制高消費、限制出境、公佈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等措施,加大對“老賴”們的懲戒威懾力。去年一年,上海法院實施限制高消負債整合費共計10936人次,實施限制出境1027人次,共有27368餘條被執行人不履行義務信息通過上海法院門戶網站予以公佈,上海法院累計將1049名具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被執行人納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庫,統一向社會公佈,並提供給上海社會徵信系統,使這些“失信者”在招標投標、融資信貸、市場準入、資質認定等方面受到限制。
  針對涉中小企業的勞資糾裝潢紛案件,上海法院積極與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溝通,只要符合相關條件,及時啟動欠薪保障基金,先行墊付員工欠薪,法院後續執行到位後即返還欠薪基金。
  據統計,2013年法院與人保局共啟用欠薪保障金近3000襯衫萬元,涉及案件1076件,受惠3270人,目前法院已追償金額748.39萬元。同時,上海法院與銀行、工商部門全面開展“點對點”查詢,已查詢銀行信息280餘萬條、工商信息2265條,今年1月法院與房地部門的“點對點”查詢也將試運行。
  針對一些當事人對法律文書何時生效、生效後如何申請執行都不太熟悉的情況,寶山、金山、奉賢等法院已開始探索“主動移送執行”,根據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法院將民庭已經審結的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相鄰關係等案件直接移送執行局,以更好地保障當事人室內裝潢實現權益。針對“一套房”執行難案,嘉定、虹口、崇明等法院則通過“周轉房”、“以近換遠”等方式,加大執行力度。
  此外,上海法院綜合運用執行公告、限制高消費、限制出境、公佈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等措施,加大對“老賴”們的懲戒威懾力。去年一年,上海法院實施限制高消費共計10936人次,實施限制出境1027人次,共有27368餘條被執行人不履行義務信息通過上海法院門戶網站予以公佈,上海法院累計將1049名具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被執行人納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庫,統一向社會公佈,並提供給上海社會徵信系統,使這些“失信者”在招標投標、融資信貸、市場準入、資質認定等方面受到限制。
  當天,黃浦、普陀、閔行法院集中開展了涉民生案件的執行活動,集中查找到了10名平時玩“失蹤”的被執行人,對7人予以司法拘留,對2人予以罰款,142人納入失信人名單,發放了414萬元執行款,惠及144人。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國範圍開展涉民生案件專項集中執行活動的工作部署,上海高院已決定從2013年12月下旬至2014年6月,在全市開展為期六個月的涉民生專項集中執行活動,主要針對追索勞動報酬、贍養費、扶養費、撫養費、撫恤金、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醫療損害賠償、工傷賠償等案件進行集中執行。
  上海高院同時披露數起此間法院的執行重拳案例
  重拳一:攻堅“一套房”
  30出頭的小王來自四川,2012年他來到上海打工,租借了在金山石化的一套房子,房屋產權人是盧某、盧妻及兩人的兒子。2011年9月8日,租房發生液化石油氣泄露,突然爆燃的火苗吞噬了小王,這場意外給年輕的他帶來了巨大痛苦,全身上下有70%二度燒傷,下肢受損,分別構成二級傷殘和八級傷殘,更讓他傷心的是,相戀多年的女友也因此離開了他。
  2012年12月27日,情緒激動的小王走進了上海金山法院執行局。原來,此前金山法院判決盧某等三位產權人應給付小王賠償費用共計37萬餘元,但判決生效後,盧某一家始終置若罔聞,急需治療費用的小王憤怒了。
  看著幾乎已經“面目全非”的小王坐在對面,那深褐色的灼傷皮膚、那幾乎已經乾癟的雙手,執行法官金濤的心裡很難受。
  為了逃避責任,盧某一家曾在賠償案件審理的過程中悄悄將金山房產變賣成20餘萬元,金濤通過銀行查詢瞭解到盧某已將這些房款付給了案外人。
  “我是歸還借款!”盧某拿出一張法院調解書。金濤明確告知盧某,一方面其沒有如實申報財產變動情況,要對其處罰,另一方面申請執行人也可以提起撤銷訴訟,一旦查明逃避履行屬實,將受更大製裁。
  與此同時,金濤通過排查,發現盧某一家在上海中心市區有一套房屋,該房面積近80平方米,每平方米房價的市場價達到4萬元。經綜合研究,法院如果強制執行該套房屋,餘下的錢款足以保障盧某一家的基本生活住所,為徹底打消盧某等人企圖借“一套房”逃避執行的僥幸心理,法院開始突破這“一套房”。
  面對數次勸導無果的情況,法院正式啟動對這套房的評估拍賣程序。一方面,執行法官金濤前往盧某居住地所在的居委介紹案情,很快得到了群眾的理解和支持,另一方面,法院在盧某居住的社區貼出了強制執行、限期搬離、啟動評估拍賣程序的公告。
  盧某仍然對法院的執行不予配合,併在自己的家門口張貼“冤枉”的字樣,當金濤帶著評估公司第四次登門時,盧某仍然家門不開避而不見。金濤通過電話明確告知盧某,如果不予配合,相關評估報告仍然可以出具,若因此造成今後的交易損失由盧某等人自行承擔。
  在強大的執行威懾力下,盧某一家終於低下頭,盧某主動聯繫法官提出願意分期支付賠償款,最終,盧某等人與小王達成和解協議,目前已經支付全部的賠償費用共計27萬餘元。
  重拳二:不付錢就“限制出境”
  賀某與母親王某共同開設了一家實業公司,賀某擔任法定代表人,母親則是股東。2012年底,實業公司倒閉,11名員工向普陀法院申請執行公司拖欠的工資13萬餘元。
  執行法官荀為華接手案子後,立即前往公司所在的街道、工商、銀行等地查控財產,卻沒有發現任何房產、車輛、證券和銀行存款等財產。
  但細心的荀為華髮現,實業公司最初的註冊資金僅為4萬元,隨後在2年中增至300萬元,法官根據銀行賬號查到了當時藉資給實業公司的某單位,併進一步發現增資的300萬元後來又歸還給該單位了。鑒於實業公司抽逃資金的做法,荀為華依法追加實業公司的股東賀某、王某為被執行人。
  在多次聯繫賀某、王某無果的情況下,荀為華奔赴北京等地,凍結了王某在北京的8萬元股票,並同時作出了限制賀某出境的決定,相應的裁定書同時寄送給了賀某和王某。
  2013年2月,賀某在珠海出境時,被阻止出境並扣證,隨後出入境部門聯繫普陀法院並將扣留的護照等證件寄往法院。此時開始著急的賀某終於聯繫法官,表示自己願意積極解決員工工資問題,在法院的主持下,賀某履行了自己的全部義務,支付了員工們的欠薪。
  重拳三:惡意欠薪將會“入罪”
  2013年3月,青浦法院執行法官劉一龍接到了兩起申請執行上海某液壓泵有限公司勞動仲裁執行案,該公司曾被評為“勞動關係和諧企業”,但隨著股東之間的鬧翻,公司業務一落千丈,公司無法運行,工人們也只得停工。
  4月,劉一龍在申請人的帶領下查封了公司原址遺留下來的部分機器設備和產品,但公司法定代表人俞某拒不到庭。
  三個月後,共有29名員工申請了仲裁執行。7月,對法律程序毫不熟悉的員工們等不及評估拍賣的程序,來到青浦法院,焦慮萬分。
  “法官,我們的孩子再過兩個月就要開學了,家裡都等著用錢啊!”
  劉一龍也非常著急,然而評估報告讓人失望,評估結果僅為20餘萬元。
  此時,劉一龍想到了2013年新頒佈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拒不支付勞動報酬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其中明確規定,對於拒不支付10名以上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且數額累計在3萬至10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符合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的要件。
  劉一龍電話聯繫了俞某,俞某表示“機器設備不是都給查封了嗎,法院拍賣好了”。劉一龍明確告知俞某若再不到庭,法院將啟動刑事程序,慌了神的俞某這才點頭答應來法院“現身”。
  之後,鑒於俞某此前拒不配合執行的行為,法院對其實施了司法拘留。俞某這才如夢初醒,立即表態願意配合法院妥善處理欠款,並希望法院同意其主動聯繫機器設備的買家,為表誠意,他當天繳納了10萬元執行款,此後俞某積極聯繫買家並四處籌款,在5天內繳納了剩餘的執行款及執行費用53萬餘元。(文中除執行法官外,當事人名字均系化名)  (原標題:上海法院出重拳保障涉民生案件“到位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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